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本站发布时间:2002-03-22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沪劳保综发(2002)10号
发文日期:2002-03-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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