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4-03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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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4〕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促进共同富裕。

二、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3)。

三、调查范围、对象、时间和方式

(一)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是针对2023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的一项抽样调查。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第一批样本企业名单见附件4,第二批样本企业名单随后下发);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调查为年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部级样本需4月30日前完成上报)。调查方式为线上填报,样本企业通过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survey.mohrss.gov.cn/xcdc/)在线填报数据,逐级审核确认后提交省人社厅。不具备网络在线填报数据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含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区人社部门”)填报。

(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是针对2024年部分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一项重点调查。南京市为人社部指定的定点监测城市,调查样本直接在人工成本填报系统中下发,监测对象为南京市制造业行业大类中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调查为季报,调查的时期指标分别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季后20日内。调查方式为线上填报,样本企业通过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系统在线填报数据,逐级审核确认后报省人社厅。

四、组织实施

人社部统一抽取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样本企业,提供培训手册样本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等。省人社厅对全省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和复核调查数据。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企业薪酬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培训样本企业调查人员,指导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时间报送数据,对报送数据质量进行审核确认。各样本企业配合本地人社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市人社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培训、填报指导、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

全年实际生产经营累计少于9个月的企业,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23〕14号)执行。

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薪酬调查是法定调查,企业配合调查是统计法明确规定的应尽义务。各区人社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调查前及时发放《致调查企业的一封信》(附件5),告知样本企业调查数据不含企业职工个体信息,不会用作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外的其它任何用途,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对于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引导企业积极、主动、依法参与。

(二)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各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和行业结构组织调查上报数据。对下发的样本中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抽样和替换,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三)严格按要求填报。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调查企业人员的培训,重点让企业填报人员熟悉调查内容,严格掌握各项指标口径,清楚数据上报流程,正确使用上报软件,确保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企业人工成本指标、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指标等填报准确。

(四)严把数据审核关。各区人社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按照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薪酬调查数据质量控制规范》(2.0版本)有关要求,及时解决调查各环节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切实做到逐户逐条审核数据的逻辑性与合理性。要加强数据抽检、核查,对数据明显存疑的要采取电话回访、约谈企业、赴企业核实等方式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各项调查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各区人社部门要单独设立会计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并承担审计责任;要按照公平合理、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等原则管理和使用调查经费。要汇总编制本地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费用支出明细(附件6),按要求出具财务票据,并于5月31日前报市局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市局劳动关系处 王伟光;联系电话:025-68788201

附件:

1. 企业基本情况

2.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3. 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4. 第一批样本企业名单

5. 致调查企业的一封信

6. 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费用支出明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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