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从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由目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征期;本文第三条中“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缴纳时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确定”的规定同时废止。
21049
173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73897
632
关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7284
418
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
87090
562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26546
136
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4396
247
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
94251
741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582
949
关于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71407
334
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的通知
44842
41

2519 页 , 25190 条记录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