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从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由目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征期;本文第三条中“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缴纳时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确定”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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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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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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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5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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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5476
515
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
4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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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
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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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5843
683
关于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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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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