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