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阜新)

本站发布时间:2019-10-31
省市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文机构: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阜公积金发〔2019〕44号
发文日期:2019-10-31
执行日期:2019-1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阜公积金发【2019】44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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