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朝阳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最高限额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9-07-22
省市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文机构: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7-22
执行日期:2019-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朝阳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最高限额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办事处、营业部,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最高限额做如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依据我市2018年度相关数据,调整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4883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最高限额

依据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及现行缴存比例,调整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最高限额为3570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最高限额见附表。

三、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最高限额表

image.pn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