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黑政规[2017]30号及哈尔滨市统计局《2019年度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额上限
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059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944元。
二、调整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汇、补缴办理事宜
需要调整缴存基数上限并补缴的单位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通过服务热线进行预约办理或者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办理汇、补缴业务所需要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版)可登录中心官方网站(www.hljszgjj.org.cn)下载。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