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哈尔滨)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01
省市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文机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01
执行日期:2021-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统计局《2020年度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市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额上限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1,199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088元。

二、调整时间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21年1月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及时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2021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北京市启动三代社保卡二批换发 【专题资讯】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全面升级【趋势前瞻】医保改革释放三大政策利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清单发布【你问我答】停工留薪期,秒懂关键点!
2025-02-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