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佳木斯)

本站发布时间:2017-07-05
省市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发文机构: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佳住积发〔2017〕7号
发文日期:2017-07-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依据佳木斯市统计局数据:2016年佳木斯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人民币49610元,设定我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缴存上限12402元;缴存下限:2480元。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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