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2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义乌)

本站发布时间:2022-01-12
省市地区:浙江,义乌市
发文机构: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义住金管〔2022〕3号
发文日期:2022-01-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明确2022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金华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金政发〔2021〕26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00元调整为2070元(对应的最低缴存额为208元,单位和个人各104元)。本月起新增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此标准。在本年度1月和7月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若有职工月缴存基数低于2070元的,需上调至不低于2070元。

特此通知。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