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的通知(蚌埠)

本站发布时间:2017-09-29
省市地区:安徽,蚌埠市
发文机构: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蚌房金〔2017〕51号
发文日期:2017-09-29
执行日期:2017-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95号)等相关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做如下调整:

根据蚌埠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统计数据,经测算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174,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194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68元。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9月29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