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确定

本站发布时间:2017-06-28
省市地区:安徽,淮南市
发文机构: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7-06-28
执行日期:2017-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淮南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确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淮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463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756.20元/月,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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