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按照市政府调整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2015年度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2961元/月,缴存额下限各为52元/月,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