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确定

本站发布时间:2014-08-20
省市地区:安徽,淮南市
发文机构: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4-08-20
执行日期:2014-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淮南市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确定

按照淮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以及市政府确定的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批准,确定2014年度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2930元/月,缴存额下限各为52元/月,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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