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宣城-2020)

本站发布时间:2020-06-29
省市地区:安徽,宣城市
发文机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6-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87号)以及我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一、月缴存额上限。根据宣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宣城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047元,即月平均工资为6587元。按照月缴存工资基数不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我市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61元,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单位及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高于2371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4742元。

二、月缴存额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年度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