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6-06-27
省市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文机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厦公积金管〔2016〕2号
发文日期:2016-06-27
执行日期:2016-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16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32元;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

二、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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