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4-06-20
省市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文机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厦公积金管〔2014〕2号
发文日期:2014-06-20
执行日期:2014-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调整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3年度的5252元调整为5586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3年度的6566元调整为6983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由2013年度的120元调整为132元。

三、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17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