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聊城)

本站发布时间:2015-07-01
省市地区:山东,聊城市
发文机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5-07-01
执行日期:2015-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管理部、受委托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现就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3倍,即10560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34.40元。计算公式:3520×3×12%+3520×3×12%=2534.40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0元。计算公式:1300×5%+1300×5%=130元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上报。

各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