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建设部建金管〔2005〕5号、建金〔2014〕148号、〔2015〕19号、鄂政办发〔2014〕57号以及黄金委〔2015〕1号文件精神,依据黄冈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实际情况以及黄冈房地产市场行情,经市管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补贴上限为1623元,下限为180元;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抄送:湖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