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建设部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依据黄冈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实际情况,经市管委会研究决定,确定2014年度市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补贴上限为1050元,下限为60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