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2021)

本站发布时间:2021-12-01
省市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文机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2-01
执行日期:2021-12-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自今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缴存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见附件)妥善完成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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