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佛山)

本站发布时间:2020-06-10
省市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文机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6-1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5184元。

根据我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401元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

特此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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