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梧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1-06-15
省市地区:广西,梧州市
发文机构: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1-06-15
执行日期:2011-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梧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下限的通知

梧州市(全辖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安排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房改字[2005]64号)、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梧人社字[2010]215号)提供的最低保障工资,以及梧州统计年鉴提供的2010年梧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现将我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及月缴存额上限调整如下表。

超大.png

二、我市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及月缴存额下限调整如下表。

超大.png

三、以上缴存上限及下限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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