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知(2015)

本站发布时间:2015-06-29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文字号:琼公积金办归〔2015〕62号
发文日期:2015-06-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知

各直属管理局: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72号)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就2015年度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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