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9-10-09
省市地区:贵州,遵义市
发文机构: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10-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0年度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决定对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一、最低缴存基数及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80元(其中,单位每月90元,个人每月90元)。

二、其他事项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现行标准(1680元)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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