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遵市住管[2006]3号)的规定及国务院降低企业成本的精神,现对我市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明确如下。
一、缴存基数
最低缴存基数为168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17592元。
二、缴存比例
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
三、月缴存额
最低月缴存额为168元(1680元×5%×2),最高月缴存额为4222元(17592元×12%×2)。
四、执行时间
我市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