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30日至顺利完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结息标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市公积金中心共为全市57703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3723.57万元,结算利息均已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调整,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高于2016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嘉峪关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执行。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年度结息及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关系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保证这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提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业务科室提高站位、明确职责,并提前在微信公众号及中心网站发布了结息、基数调整暂停办理业务公告。
结息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完成后,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缴存职工发送结息对账通知,同时向缴存单位反馈了结息对账单。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还可以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关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个人账户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