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嘉峪关)

本站发布时间:2015-07-14
省市地区:甘肃,嘉峪关市
发文机构: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5-07-14
执行日期:201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 倍或 3 倍”的有关规定, 2015 年 6 月 30 日,市统计局《 2014 年嘉峪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告》公布,我市 2014 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60386 元 / 人 . 年,月平均工资为 5032.17 元 / 人 . 月。

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定,体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维护广大缴存者的合法权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 201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下限 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上限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 2014 年人均月工资标准的 3 倍, 即 15096 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 5% ,最高不得分别超过 12% ,调整后的基数上、下限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 年 7 月 10 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