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7-04-14
省市地区:甘肃,白银市
发文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市公积金中心发〔2017〕18号
发文日期:2017-04-14
执行日期:2017-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经2017年3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做如下调整: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487元)的3倍,即 2017年缴存最高基数为13462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不得分别超过12%,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615元,比2016年增加119元,增长7.9%。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17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42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最低缴存额执行2016年度标准,单位和个人分别为71元。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17年1月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4日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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