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方便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药,经研究,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异地购药可不作备案,实行直接刷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9日起,全省各统筹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社保卡同时开通参保地和所有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即时刷卡结算功能。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维护,为异地购药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参保人员应合理使用个人账户,按规定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购药和结算费用。各定点零售药店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做到“人卡相符”,提高个人账户使用安全性。
三、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加强个人账户管理,严厉查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套现、变相套现等行为。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