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890元。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91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缴费基准数为1794元。
二、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9711元,下限为1583元。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
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江阴市、宜兴市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4877元,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