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0-07-17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苏园劳保〔2020〕35号
发文日期:2020-07-17
执行日期:2020-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发布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征缴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20〕79号)、《关于开展苏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苏房金规〔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20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如下:

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6400元、3368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9335元、3368元。

二、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6400元、3368元。

三、以上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