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6-06-29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苏园劳保〔2016〕15号
发文日期:2016-06-29
执行日期:2016-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工作,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5号)等文件规定,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将2016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如下:

1、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245元,下限为2697元。

2、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00元,下限为2697元。

以上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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