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请各县区切实贯彻省厅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严格按省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
二、全市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标准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