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云港)

本站发布时间:2016-07-19
省市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文机构: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连人社发〔2016〕194号
发文日期:2016-07-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东中西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二、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标准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6年7月19日印发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