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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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2-01-24
省市地区:福建
发文机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1-24
执行日期:2022-01-24
废止日期:2022-02-10
摘要: 关于加快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审计署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长期封存账户;

(二)同一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

三、清理方式

(一)长期封存账户:封存超过一年的职工账户,缴存单位应逐一核实职工情况,分清类别,及时处理:

1.已离休、退休的:请单位通知职工尽快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销户提取。

2.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请单位告知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提取。

(二)同一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同时在福建省直及国内其他公积金中心存在两个(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明确选择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向账户保留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账户异地转移业务。

四、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及状态

(一)自助查询:通过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闽政通APP查询;

(二)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三)到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和缴存业务受托银行网点咨询;

(四)咨询省直公积金服务热线:0591-12329

五、注意事项

(一)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既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也是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工作,请各缴存单位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及时做好清理工作。特别是对已封存一年以上的长期封存账户尽快通知职工或亲属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相互转告,对于同一缴存职工在国内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2月10日前未办理业务申请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账户转移合并。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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