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网上办理 “偿还省内跨中心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3-31
省市地区:福建
发文机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3-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通网上办理 “偿还省内跨中心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 “互联网 公积金”服务,持续拓展网上提取业务,更好地为广大缴存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现将开通网上办理“偿还省内跨中心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省内其它公积金中心(不含厦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正常还款满12个月以上且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的可在网上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

二、办理渠道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按照流程操作,无需到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实现 “零跑腿”安全、快捷服务。

三、操作流程

(一)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

1.登录“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并注册成功;

2.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精选服务”中的“提取受理”;

4.选择相应的“提取业务”,提取原因选择“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后,点击“确定”;

5. 受理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经中心审核通过的,转账至您绑定的银行卡内。

(二)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1.登录“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网址:www.fjszgjj.com;

2.点击首页的“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业务办理”;

4.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后登录或短信验证码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5.选择“提取受理”中的相对应的提取类型, 提取原因选择“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后,点击“确定”;

6. 受理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经中心审核通过的,转账至您绑定的银行卡内。

四、注意事项

(一)公积金初次提取需先完成手机号码和银行卡的签约。

(二)银行卡签约目前仅限公积金缴存银行一类银行卡。

(二)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转账至申请提取人绑定的银行卡内,办结时效为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91-12329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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