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1-01-08
省市地区:福建
发文机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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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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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规定,鉴于省直公积金中心2020年10月、11月和12月末个贷使用率分别为79.16%、79.31%和79.98%,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为宽松状况。

2021年第一季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取值为1.2。

2021年第一季度,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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