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阴实际情况,我市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对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予以调整。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30元。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在此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四档:一档为3030元、二档为5614元、三档为6736元、四档为16842元。在此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此外,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也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