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启东)

本站发布时间:2013-06-28
省市地区:江苏,启东市
发文机构: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启人社发〔2013〕41号
发文日期:2013-06-2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市各用人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通人社规〔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公布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南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399元,启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604元。

二、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

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确定为:

(一)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25元,上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73的300%确定,为12820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其自主选择缴纳。低标准为2100元;中标准为2299元;高标准为4273元。

四、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医疗保险缴费调整时间与年度结算同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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