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的公告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19-10-08
省市地区:福建
发文机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10-08
执行日期:2019-10-01
废止日期:2019-12-31
摘要: 关于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的公告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规定,鉴于省直公积金中心2019年7月、8月和9月末个贷使用率分别为84.09%、83.56%和83.18%,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为正常状况。

2019年第四季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取值为1。

2019年第四季度,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0月8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