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安庆)

本站发布时间:2014-07-14
省市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文机构: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4-07-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今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将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7806元,暂作为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待遇支付等有关经办业务参数。据此计算,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91元,最高为11951元。

以个体参保人员为例:按100%缴费基数(3984元)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为796.8元,年缴费标准为9561.6元;按60%缴费基数(2391元)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为478.2元,年缴费标准为5738.4元。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为107.6元,年缴费标准为1291.2元;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为203.2元,年缴费标准为2438.4元。大病医疗救助金月缴费标准仍为8元,年需缴费96元。


(市征缴稽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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