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文件通知,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有关经办业务参数为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388元。据此计算,我市社会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0元,最高为13096元。新的缴费基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执行。
市社保征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