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通知(黄山)

本站发布时间:2019-08-12
省市地区:安徽,黄山市
发文机构: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8-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73号),核定2019年度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和3017.01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现将我市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费基数和档次公布如下(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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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社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医保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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