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的通知(2018)

本站发布时间:2018-06-12
省市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文机构: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宁劳险中心〔2018〕18号
发文日期:2018-06-12
执行日期:2018-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宁统〔2018〕56号)文件,2017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68669元,月平均工资为572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宁德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进行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宁德市工伤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调整为343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7166元。


宁德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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