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江西)

本站发布时间:2020-08-24
省市地区:江西
发文机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8-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27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7号)精神和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现就2020年度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40元。2020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执行2019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84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5120元。

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九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一档,具体月缴费金额如下:

image.png

三、对按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0年8月2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