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南)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10-03-31
省市地区:山东,济南市
发文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济人社[2010]41号
发文日期:2010-03-31
执行日期:2010-04-01
废止日期:2011-03-31
摘要: 关于2010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缴费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09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人社[2010]38号),现将我市2010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91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0缴费年度(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下同)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495元;上限为7473元。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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