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济宁-2014)

本站发布时间:2014-06-25
省市地区:山东,济宁市
发文机构: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4-06-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根据济人社字〔2014〕105号和济社保发〔2014〕14号文件规定,我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83元.与2013年相比,参保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中济宁市2014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83元,月缴费最高基数为11913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

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按照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

市直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2014年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一览表》等相关表格,按规定填写、签字后,安排专人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市社保局网站“社保网上缴费”系统;数据上传后,携带有关表格的纸质和电子版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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