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日照-2020)

本站发布时间:2020-07-30
省市地区:山东,日照市
发文机构: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日医保字〔2020〕16号
发文日期:2020-07-30
执行日期:2020-08-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及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参保人员2020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69元)。

二、大额医疗救助金

2020年度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2元。

三、按日政发〔2010〕63号文件参保的市属国有困难企业

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2010〕63号)文件规定的在职职工,2020年度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为2074元,其中财政承担622元,个人承担1452元;按统账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5020元,其中财政承担1171元、个人承担3849元。

四、其他有关事宜

已经通过单位整体缴费方式,按2018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上线缴纳了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可以通过原缴费方式进行差额补缴,补划个人账户。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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